花园安静肃穆,草地碧绿柔软,一团棉花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,听见车的动静,那团棉花球迈开小短腿儿欢欢喜喜跑了过来。
近一看,居然是一只萌萌软软的小哈士奇狗,正呆萌地望着下车的楚夕。
“汪汪汪~”
楚夕蹲下身子,使劲揉揉小狗毛茸茸的脑袋:“小家伙,你几斤重了?”
小哈士奇:汪汪汪?
楚夕抱起小狗的爪子试试重量,遗憾地摇头:“不到一斤重,太瘦太小,爷都不忍心把你炖火锅了。”
小哈士奇:!!!
无耻的杂食动物,无耻的人类啊!
陆左煜面露无奈之色,忽的有些怜悯这只小奶狗,楚夕看小狗眼神的确是喜欢——对食物的那种纯天然的喜欢。
楚夕调戏完小狗,悠哉哉站起来,看向依在车门、边如俊美车模的某人:“哟,看不出来,你还是个喜欢养狗的男人。我以为你家里,应该养点老虎狮子鳄鱼之类的宠物。”
陆左煜淡淡答:“路边捡的。”
小奶狗奶声奶气叫了几声,迈开小短腿绕着楚夕转了几圈,后腿儿一抬,温热刺鼻的液体洒扫楚夕脚边。
楚夕:
楚夕发怒的前一秒,小哈士奇早已经扬长而去,留下一个摇摇晃晃摆动的狗臀部。
楚夕回头瞪了眼幸灾乐祸的某人:“果然,什么人养什么狗。”
陆左煜漫不经心答:“它一向明辨是非,只对花心肠子的人留下印记。”
楚夕懒得和陆冰块斗嘴,从车上取下自己的行李,跟着陆左煜去她的小房间。
好在陆冰块人品虽差,却也不至于找一个破破烂烂发霉的房间。
他给楚夕安排的房间宽敞明亮,温馨舒适,空气里还有淡淡熏香弥散。
灯光柔和、装饰优雅,连被褥都是嫩嫩的粉红色,乍一看似乎是个女孩子的房间。
事实上,还真是个女孩子的房间———楚夕看到一张梳妆台、一些可爱到让女孩子心碎的毛绒玩具。
楚夕回头,戳着自己俊俏的小鼻梁问:“我长得有那么像个女人?”
陆左煜:“爱住不住。”
这小子,的确美地不像个男人,当然,更不可能是个女人。
楚夕默默咽下心头的苦水,盘算着离开的时候,把这间屋子里有价值的东西全部洗劫带走!
陆左煜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,又道:“如果这间屋子里少了一个零件,十倍补偿。”
楚夕放下行李,朝陆左煜露出完美得体的笑,几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爷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,人品你放心。”
陆左煜看了她一眼,满眼写着不信任。
楚夕的人品有目共睹,历史教训惨不忍睹。
楚夕带的东西虽然多,不过在她胡乱到处扔了东西一遍后,很快迁居完毕。
她在温馨女儿香的房间里徘徊了好几圈,越看越觉得这房间很怪异,处处透着粉红色的少女气息。
淡粉色的雕花窗帘、柔软雪白的毛绒地毯、明亮温和的浴室、连空气里的气息都是某知名女性香水的味儿。
楚夕忍不住怀疑,这屋子以前应该住过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孩子。
陆左煜还在门边装冷酷门神,斜斜依靠在门沿,看楚夕快刀斩乱麻收拾房间,眸色带诧异。
这女孩房间的构造算得上复杂,楚夕居然直接找到行李的落脚点,这种判断力和观察力一看便是长期培养而成。
陆左煜瞬间想到楚夕的花花肠子,莫不是这臭小子经常跑去别的女人房里,所以对女人的物件都很熟悉?
这样一想,沈若兮弱不经风的娇媚形象浮现眼前,陆神心情骤然非常不爽。
陆神很不爽,后果很严重。
楚夕凑过来问:“冰块,这屋子里以前住了谁?你千万别把一间凶宅拿给我住,我怕鬼。”
陆左煜凉凉扫了楚夕一眼:“我曾经的一个朋友。”
楚夕一听二字,瞬间后背发凉,莫不是陆冰块的前女友死在这里了!!
陆左煜道:“几年前,她搬去了北方,这间屋子一直空了下来。”
一个女人曾经住在陆冰块的别墅庄园里,楚夕心里骤然不大畅快。
是谁谣传陆神不近女色来着?都有女人住进他屋子里,这哪里还叫不近女色,没准现在陆冰块的私生子都能打酱油了!
越是这么想,楚夕心里越是不畅快,仿佛堵了一块棉花似难受地紧,连带看陆左煜的眼神都有些不客气。
她怪里怪气道:“想不到,陆神居然也有过女朋友,稀奇稀奇。”
陆左煜没说话,冷眸如刀剜了眼楚夕,转身离去。
有这个脑子去猜测些莫须有的事情,还不如多背几句诗词歌赋,好好提升文科水平。
楚夕目送陆左煜挺拔的背影,越觉得里面有大文章,难道冰块真的有个爱得死去活来、但是无奈分手的前女友?
一个人的冷酷性格自然不是天生的,陆冰块这种冷漠无情的性格,没准就是失恋后遗症。
楚夕摸摸光洁下巴,打算趁着这几天空闲,好好将陆左煜的心解剖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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