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阳已经彻底扫光了黑暗的阴霾,把整个世界都照得熠熠生辉,几只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,让清晨充满着无限的生机和朝气,阳光把一切都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润,给万物带来了光辉。 胡三走了,谁也不知道他会漂泊何处,但有好酒的地方一定会有胡三,因为他是地地道道的酒鬼。 林枫醉倒了,他自恃酒量一向很好,但跟酒鬼喝了一夜酒,他还是醉得一塌糊涂。如果不是因为心湖的死,他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,他一定早就醉了,他现在终于更加清楚一件事,自己真的喝不过那个老东西。 直到太阳偏西时,林枫才爬起来,他晃了晃脑袋,不由自主地用手按住了太阳穴。喝酒是一件很愉快的事,尤其是喝到微醺的时候,哪怕再多一点点,进入一种亢奋而飘忽的状态,是酒喝到最舒服的时刻。 喝醉了其实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,至少可以暂时忘却所有的忧虑和烦恼,畅游在自己的梦幻之中。但喝醉后醒来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,因为头疼欲裂的滋味实在不好受,简直是一种折磨,林枫现在就是这个样子。 林枫一直在等宋成回来,按照时间推算,宋成这一两日就应该返回,他安排宋成去少林寺找智贤长老,将鸠摩罗会无相功的事情告诉智贤,是想少林寺能够找回无相功秘籍。林枫之所以这么做,并不是对少林寺有什么好感,更不是想买少林寺的人情,他内心深处是不想让中原武功秘籍流失到域外,这是一种民族情怀在作祟。 林枫用冷水洗了洗脸,头疼似乎轻了很多,他便朝红旗镇走去,他跟宋成约好了在红旗镇的小酒馆会合。 从邯郸城到红旗镇这条古道,林枫十多年前就跟师父伏木子走过很多次,镇上那个小酒馆也去过几次,他一直印象很深,尤其是酒店老板那张弥勒佛一般的笑脸,永远带着亲切的笑容,无论谁看上一眼,都让人很难忘记。 古道上的行人很少,林枫并没有催促马儿快跑,相反倒是任由马儿慢腾腾地迈着悠闲的步子,他坐在马上更是悠哉游哉地领略着古道两边的风景。其实人生也同样如此,你活得的急匆匆,时间也并没有因此而慢下来,你活得悠然自得,时间也并没有因此而快速地带走一切。 当马儿蹚过一条条浅浅的小河时,他看到河边有一个壮汉,赤着脚站在河里,正拿着一根竹竿叉鱼。 当林枫看清此人时,才知道他已经并不年轻,至少看起来已经有五十多岁,只是他的体形很壮硕,远远地看起来显得很年轻。 此人一身粗布衣衫,有几处还打着补丁,脸上带着岁月雕刻的皱纹,厚厚的嘴唇看起来很忠厚朴实,当他抬头看了林枫一眼时,并不是转动脑袋,而是连半个身子一起扭动,动作很笨拙,眼神一片迷茫,完全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,尤其是他咧嘴一笑的表情,傻眉愣眼、呆头呆脑的样子,嘴角流出的也不知是水还是哈喇子,根本就是一个心智不全呆笨的傻子。 林枫不由发出一声叹息,感叹上天造物弄人,造人时竟然如此粗心大意,把好好一个人弄成如此模样。 林枫下马蹲在河边,嘲老汉说道:“老哥,你叉到了多少鱼?” 那人神情一愣,而后咧嘴傻傻一笑,举起一根手指,粗粗的嗓子说道:“一条,嘿嘿,一条,很大的一条。” 林枫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,足足有五两重,托在手里,笑着说道:“你的鱼卖不卖?” 那人看见林枫手里的银子后,眼睛竟然像恶狼看到了肉、飞鹰看到了兔子,一副贪婪的样子,连嘴角的哈喇子都滴了下来。 那人道:“银子、银子,嘿嘿,能买烧鸡、能买酒。” 林枫笑了,笑的很温暖。 那人虽然笑的很傻,却并没有傻到一无所知的程度,他毕竟还知道银子能买酒和肉,他还知道要拿自己的鱼才能换到银子,于是他趔趄着向岸边小跑几步,溅得身上湿了一大片。 他从河边拎起一个竹篓,里面装着一条三斤多重的鲤鱼,在竹篓里活蹦乱跳。只见他拽下几根长草,很麻利地在将草从鱼鳃处穿进,从鱼嘴里穿出,又将草打了个结,拎着鱼一脸傻笑地走近林枫,将活蹦乱跳的鱼递给林枫,他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林枫右手掌上的银锭。 林枫左手接过鱼,右手伸出将银子递给他,那人脸上的笑容更浓了,甚至眼中都带着笑意,他怎么也想不到天底下还有比他还傻的人,这么大一锭银子至少可以买二十只烧鸡、二十壶酒,林枫却竟然只买一条鱼,他要么是银子多的花不完,要么就是比自己还傻。 那人一双贪婪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银锭,他搓了搓手,有些怯怯地伸出了一张粗大的手去抓银锭,只是他的手指刚刚摸到银锭时,林枫的脸色却变了。 林枫的右手腕突然被那张大手扣住了脉门,犹如一只铁箍一般牢不可破,他还没有做出反应时,身子已经被拎了起来,在空中划了一个弧,接着便重重摔在地上,一只粗大的手在他的右臂、胸前和腿上的穴位,至少点了七八下。 林枫酒劲还没有完全消退,本来脑子有一点迷糊,这一摔彻底将他摔得七晕八素,一张嘴便喷出两口,第一口是胃里残留的酒,第二口是鲜红的血。 林枫像只死狗一样躺在地上,一动也不能动。这一摔已经将他摔了个半死,又被点了七八处穴位,就算是少林武痴被这番折磨,同样也只能任人宰割。 那人此刻正看着林枫,脸上和眼中不仅没有了痴傻之色,反而透着一股慑人的气场。 林枫努力地抬起头,咧了咧嘴,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,道:“都说你堪破世情,过着逍遥超凡的神仙日子,没想到却在这里装疯卖傻、劳心费力地演戏,原来只是为了对付我。” 那人一张嘴说话中气十足,跟刚才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,道:“你认出我是谁了?” 林枫努力了吸了口气,道:“能把沾衣十八跌和擒拿手练到登峰造极的程度,这个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做得到。只是我有眼无珠,一时竟把名满江湖的‘痴疯子巴不易’当成了叉鱼的村夫,原来我才是那个傻子,而且还是一个瞎子。” 痴疯子巴不易叹了口气,道:“他们说你心机深沉、奸猾如鬼,在我看来你只不过是个傻子,你跟你父亲林烨一样都是傻子,傻就傻在心太软、装善人。” 林枫道:“这句话我一定记牢了,可是我还是要问,至少我想死个明白,我跟你并无仇怨,林家跟你也无纠葛,你为何要偷袭我呢?” 巴不易眨了眨眼睛,道:“谷轩那个小混蛋让我来杀你。” 林枫道:“原来你是天星教的人。” 巴不易一下子跳了起来,一脸怒气地吼道:“什么天星教、地星教的,老子怎么会加入他们那个破教?凭他们那对混蛋父子也想驾驭老子?是老子欠谷天宇一个人情,他儿子谷轩让我杀你,我逼不得已才偷袭你的。他娘的,这是老子做过最龌龊、最不要脸的一件事!” 林枫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,似乎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死活,说起话来也很淡然,道:“巴不易,你被称为痴疯子,干过龌龊、不要脸的事又不止这一件,杀的人也不算少,大名鼎鼎的蜀山四怪、索命铁枪严浩、银钩链魏大江、鬼见愁曹子业……江湖上有些名气的就不下十几二十人,你也不在乎多不要脸一次、多杀我一人,又何必惺惺作态,装出一副被逼无奈很无辜的模样呢?你这副模样还不如刚才痴痴傻傻的样子可爱,你现在这副表情实在令人作呕。” 巴不易瞪着眼睛盯着林枫,半晌后才缓缓说道:“小子,你是我见过最有胆子的人,无论你是不是林烨的儿子,我今天都要杀你,还了谷天宇的人情,从此跟他们这对混蛋父子再无瓜葛。” 林枫道:“看来你对谷天宇父子并没有多少好感,杀了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,就算你欠谷天宇一个人情,也未必就要用杀人的方式来还人情的。” 巴不易嘿嘿一笑,眼中突然露出了凶光,道:“别人都叫我痴疯子,我虽然痴呆,做起事来疯疯癫癫,可是我不傻,用杀人的方式还人情既简单又划算,杀了你,不仅还清了欠的人情,还可以额外从谷轩那里拿到三千两黄金,这笔账就算傻子都会算清楚。” 林枫叹了口气,道:“看来你是一定要置我于死地了!” 巴不易瞪着林枫并没有说话,可他的眼神已经回答了林枫的问题。 林枫道:“你既然要杀我,刚才把我摔倒后,就应该一掌打死我,根本就不该跟我说这么多废话。” 巴不易道:“我本来不想亲手杀死你,因为你毕竟是林觉的孙子、林烨的儿子,林家毕竟是天下闻名的大善人,把你送给谷轩,让他背负杀林家人的名声,让寻仇人的去找他,可是刚才我突然改变了主意,你可知道为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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